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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扣进项税额在财务报表单独列示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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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的是扣税法,企业当期应交的增值税是按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差计算的。当企业当期未实现销售或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税法规定可留作下期继续进行抵扣;未抵扣进项税额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上表现为借方余额时,直接抵减未交税金项目,不...
作者 陶学伟
出处 《上海会计》 CSSCI 1999年第6期43-44,共2页 Shanghai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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