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垄断与我国独特的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密切相关,不同表现形式的行政垄断其实质都是凭借行政权力人为设置市场壁垒,对市场竞争加以限制和排斥。按照不同的形成机制,我国的行政垄断可分为垄断平移和政企合谋两种,行业性行政垄断和地区性行政垄断大都通过第一种机制而来;强制限定性交易等行政垄断则多是通过第二种机制形成。针对两种不同形成机制的行政垄断,需要分别制定相应的规制措施来消除其对经济活动的负面影响。
出处
《经济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期36-38,共3页
Economic Perspectives
基金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IFW0900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0904501216)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