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探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我国从1979年引进增值税.并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进行试点,到1984年将其定为正式税种,1994年又进行了重大改革.这十多年来,征收范围几经扩大和调整,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已扩大到整个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及进口货物等环节,初步消除了传统流转税重复征税等各种弊端,税负不均衡的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这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证国家财政收人的稳定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者 操高潮
出处 《计划与市场》 1999年第7期16-1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