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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外资金审计方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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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银行设置帐外资金的办法主要是将贷款、拆借利息收入(尤其是高息及帐外放款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罚息不计入其财务大帐核算,以及其内部上下级之间、部门和单位之间通过用银行帐户划转资金而将帐内资金转到帐外,在帐外另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以银行存款或储蓄存折、甚至现金的方式存放,主要用于购置职工宿舍、发放钱物等职工福利、购置汽车及支付高额利息等。其危害主要是偷漏国家税收,形成帐外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这是个普遍的问题,是审计的重点之一。
作者 王杰
机构地区 湖北省审计厅
出处 《湖北审计》 1999年第6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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