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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次敲诈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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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5月26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法庭上,被告人强新钟懊悔不已:“他欺负了我老婆,反倒判我有罪,真是没想到啊……”原来,本是受害者的强新钟,在发现妻子的奸情后,短短半年时间内敲诈情敌75次之多,最终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非法所得41875.05元予以追缴,返还受害人……
作者 秦晓红 凯歌
出处 《恋爱.婚姻.家庭(纪实)(上)》 2011年第1期53-5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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