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以及多年实证数据显示,行政复议程序欠缺"正当化"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对行政复议程序进行正当化修复,使得行政系统内的行政复议机关,以相对客观超然的立场,公正、合理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提升作为解决行政纠纷的行政复议制度在社会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十分必要。正当化修复应根据听取意见、防止偏见、信息公开三条路径展开,须在走出行政复议司法化误区的前提下,通过对模糊概念的明确化、增设"行政复议委员会"、添加"单方接触之禁止"规则、添加复议材料"便民公开"规则等方式来实现。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98-107,64,共11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08&ZD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