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工程。引入并实施新资本协议中资本充足性管理理念,提升了城市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对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本文仅以宜昌市辖内的城市商业银行为主要对象,阐述城市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4期58-59,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