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7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9月1日起对个人邮递进境物品进口税起征点进行调整,取消之前港澳台地区400元、其他国家和地区500元的免征额,进口关税起征点为50元起。这无疑给海外代购的前景蒙上一层迷雾,能否继续买到高端便宜货?能否依然通过代购赚取高额利润?成为买家和代购者的忧虑所在。然而事实上,在海外代购所构成的法律关系和形成的法律风险中,需要关注的并不只是价格。
出处
《法庭内外》
2010年第12期53-54,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