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药品贸易中受专利权保护的药品价格远远超出发展中国家人民的购买能力,从而侵犯了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基本人权——生命权和健康权。TRIPS协议相关规则为实现药品贸易中的人权保护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不少缺陷,在完善和创新TRIPS协议的同时,亦可探索一些新的协调之法。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1期179-181,共3页
Seeker
基金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传染病控制之国际法规则研究》,CX2009B084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传染病防控之国际法制缺陷与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