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民調解法律制度 推動人民調解工作發展
Improvement of System of Law on People’s Mediation,Promotion of Development of Work of People’s Mediation
摘要
人民调解植根于“息诉止讼”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现代人民调解制度萌芽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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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子健.陈独秀与广州的创党活动[J].红广角,2010(1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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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承昊.浅析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河南农民运动与中共[J].剑南文学(经典阅读)(上),2013(2):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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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静.橘樸的中日关系论--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为中心[J].剑南文学(经典阅读)(上),2013(1):36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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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晓丹.论人民调解制度的现代法治价值[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07,9(1):91-93. 被引量:4
-
5周莉萍.论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新女性”[J].历史教学问题,2003(2):37-41.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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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孙桂琴.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发生在哈尔滨的一起“共产党案”[J].世纪桥,2011(8):35-38.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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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肖蔚云.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蓬勃发展[J].中国人大,2004(7):35-38.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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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布赖恩·福斯特,周叶谦.有选择的剥夺能力——一种新的判刑原则[J].环球法律评论,1986,8(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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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胡德富.论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前日美关系的变化[J].剑南文学(经典教苑)(下),2013(9):2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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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德木.李大钊在河南的统战实践[J].党的生活(河南),2007(6):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