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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江湖人物论(之十) 江湖上的芸芸众生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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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湖上更多的还是混饭吃的芸芸众生。江湖人都靠什么职业混饭吃呢?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合法的,一类是非法的。一般说来,古代的非法面要比现代窄,除了杀人越货,或用坑蒙拐骗、盗窃等手段占有他人财物外,大多是政府不管的;而合法的则多属于服.务业,例如演艺、交通、饮食、中介等。然而即使是合法职业中也有许多非法的元素。如开店的把店开成了黑店,渡船的搞成了黑船,中介的强买强卖、一手赚两家等。生活在主流社会的人们对于走江湖的人和接近江湖的职业的从业者都要防着一手的,怕给自己带来危害。过去有句俗谚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就是因为赶车的、划船的、开店的、脚夫、牙行这五个行当,虽然都是正当的职业,或在江湖上游走,或平时与江湖人打交道比较多,沾染了他们的习性,或者从业者中以游民为主,特别容易堕入江湖,因此主流社会对于这些人特别警惕。元代徐元瑞的《吏学指南》中说:
作者 王学泰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2010年第23期96-123,共28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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