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经过几代领导集体的不断探索而得出的执法机关的根本活动原则和方向,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在借鉴历史资源的基础上,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发展和实践了执法为民思想。执法为民正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体现,执法为民解决了为谁执法、怎样执法这个根本问题,保证了执法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68-74,共7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