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是刑事诉讼程序中设置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这一制度的要求,在庭审前控方与辩方应相互展示证据和案件信息,以防止诉讼中的突袭,保障审判的客观公正。这一制度已为国外立法和司法广泛采用,其制度价值虽已受到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的多年关注,但至今仍未在制定法中被采用。本文从实现刑事诉讼公开、平等、公正、效率等方面对证据开示的价值进行了论证,旨在提示和呼唤这一制度能够尽早纳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之中。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3期80-82,共3页
Forward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