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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净收益可用于发展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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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等多渠道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通知明确,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出处 《时事报告》 2010年第12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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