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鼓励企业开展各项研发活动、促进科技进步,以税收优惠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从而提高其自身综合竟争力的一项基本措施。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0日颁布了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116号文"),该文件对研究开发活动、研发活动归集的范围、扣除的具体要求以及操作流程作了规定,有利于落实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本文就实务中涉及的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进行探讨,希望有利于企业能正确核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出处
《会计师》
2010年第12期25-26,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