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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影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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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财务报告舞弊的界定对于财务报告舞弊的界定,各国都有着不同的解释,但基本内涵都没有明显的变化。而中外且众多权威机构及其学者也都给出了自己的定义。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1977年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定义是:公司或企业故意错报和遗漏重大事项在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即进行欺诈性的财务报告。全美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Treadway委员会)将舞弊性财务报告的定义描述为是一种故意的或轻率的行为,无论是虚报还是漏列,其结果是导致重大的误导性财务报告。
作者 张媛
出处 《会计师》 2010年第12期29-30,共2页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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