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资产证券化具两大功能:一是增加流动性,二是转移风险。但是,应收账款证券化作为资产证券化的一种类型和企业的一种融资手段,自身也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在应收账款证券化过程中,发起人将预期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应收账款,真实地出售给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机构SPV(SpecialPurpose Entity),由其汇入到SPV的资产池,并以该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为担保,经过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后,并以应收账款为基础向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有价证券,
出处
《会计师》
2010年第12期40-41,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