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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农产品运输免收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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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通知要求,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通知还规定,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
出处 《东北之窗》 2010年第24期9-9,共1页 Window of the North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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