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酌定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对其免予提起公诉的刑事司法制度。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注重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倾向,使得酌定不起诉中被害人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实现。而恢复性司法注重被害人参与刑事司法过程,并关注被害人权利的实现,因此,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运用,可以完善当前我国酌定不起诉过程中被害人权利的种种不足,从而使被害人更加充分地参与到诉讼中,维护自己的诉讼权益。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1期29-32,共4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