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学的中国化具体体现于四个方面:一是关于美的观念和审美的理想规定,是否体现了中华文化和中华美学的主导精神与根本传统;二是它提出的基本范畴,是否概括了中华文化与中华美学的基本经验;三是它的理论结构、逻辑形态是否弘扬了民族的思维精神;四是它的心理结构、思维模式、概念形态、研究及言说方式,是否适应于中华民族的思维特点和接受习惯,是否既体现思维的现代性,又具有中华气派、中华作风,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周来祥先生最早提出的和谐美学在这四个方面对美学中国化作出了探索和贡献。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2010年第12期91-94,共4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