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东吴大学法学院以比较法学和英美法学习作为其独特的办学特色。这一办学特色的形成与其建立的背景以及建立的过程有密切关系。东吴大学法学院是在西方传教士大力兴办教会学校的背景下产生的,东吴大学是第一所得到美国承认的中国教会大学,第一任校长由美国人兰金担任,授课教师也主要为美国驻华法官以及一些美国律师,这些均促使了重比较法学和重英美法学习特色的形成。
出处
《理论界》
2010年第12期109-111,共3页
Theory Horiz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民国时期的中国法学研究(项目编号:09YJC8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