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者通常将扬雄四赋的作年定于元延二年和元延三年。但此论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以成帝元延三年从胡客大校猎的假设为前提,二是对本传里"明年"二字理解有误,将扬雄作《校猎赋》之年与成帝羽猎之年混为一谈。只有充分尊重《成帝纪》元延二年的记载,并认识到本传所说的"明年"并不是指成帝羽猎之明年,而是指扬雄"作《校猎赋》之明年",才能正确地考证出扬雄四赋的作年。
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92-95,共4页
Journal of Ancient Books Collation and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