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四类主体功能区的科学内涵和要求,绩效考核作为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主体功能区的实施有着重要的影响。文章通过分析限制开发区下现行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一种与主体功能区的内涵和要求较为符合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的转变思路,从而可以更好地评价地方政府在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过程中的绩效。
出处
《市场论坛》
2010年第12期14-15,共2页
Market Forum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构建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协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09sk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