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情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现代民主发展的重要成果。保障公民知情权,有助于促进政治参与,完善社会监督。现实中,政府掌握着大量公共信息资源,信息控制加剧资源供需失衡,容易形成利益部门化。消解信息资源服务社会的障碍,必须促进其所有权由政府向社会让渡,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战后,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包括正确界定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重视制度衔接,强化外部监督,做到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第6期36-39,60,共5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ZZB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