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增值税条例实施后,固定资产核算发生不少变化,在固定资产取得、固定资产处置方面,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和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出现差异。文章以举例的方式分析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84-86,共3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金融危机后全球会计治理及其国际协调机制与我国对策研究"(项目号10BJY020)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财务问题研究"(项目号2009CJJ022)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