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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拒绝加班不能作为辞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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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们是一家加工企业,招聘员工时就告知应聘者,工厂会因生产需要随时要求职工加班加点。2010年8月,工厂接到一份限期交货的订单,于是要求全体员工连续加班20天,每天加班3个小时。某车间员工李某以身体欠佳为由不服从厂里的加班安排。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1年第1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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