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中国法制变革的160余年历程,是西法东渐的历程,是法律移植的历程。在对移植法制的利弊得失进行深刻的反省之后,我们必须提出法治主义前提下的法制(治)本土化或中国化方案。一方面,要使未来中国的法律制度体系更具有民族个性、民族风格、民族精神,使其更能解决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的特殊问题,包括以具有中华民族个性的途径方式解决人类共同问题;另一方面,"法治"或"宪政"的普世价值追求和社会生活方式应该发展出"中国版本",应该实现法治普世价值与中国民族伦理特色的完美结合。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5-13,共9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