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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非户籍职工将有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罚金5万 从2010年12月起深圳所有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都将享有住房公积金,拥有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并从12月20日开始缴存公积金。这是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
出处 《新华月报》 2011年第1期30-31,共2页 Xinhua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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