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权是高等教育系统的组织常态,高等教育分权是由高等教育系统自身先天的组织和文化特征决定的。高等教育分权的内涵可以厘定在:政府向市场分权,增强高等教育的市场取向;政府向大学分权,扩大大学自主权;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分权,实施高等教育地方化。同时,还需从三个方面对高等教育分权进行价值观限定:转变政府职能,扬弃政府干预;市场有限介入,加强市场监管;大学坚守内在逻辑,加强自我约束。
出处
《江苏高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33-35,共3页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2009年立项课题"关于高等教育分权几个一般性规律问题的探讨"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