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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院判决首例 “小产权房”案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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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是一起因买卖“小产权房”而发生法律纠纷的典型案例。引发争议的房子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群力新村27号,所有人是陈某夫妇,面积达253平方米,是一栋农房。1995年3月,陈某夫妻以该房作抵押,在洪都典当行借款。1999年11月,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1年第1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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