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野"是中国古代诗学的重要范畴之一。先秦时期,儒家之"野"与"文"、"礼"相对,侧重人性伦理;庄子之"野"与自由、自然相通,强调质朴的自然形态。在魏晋玄学思潮的影响下,庄子之"野"开始运用于文学批评,成为诗学审美范畴。司空图《诗品》中提出的"疏野"是唐代诗学重要的审美标准,宋人对"野"字及相关意象的广泛运用既是其学陶的重要表现,也是宋诗平淡风格形成的重要原因。元明清时期,"野趣"成为文人的重要心理归属和审美情调的惯用提法。
出处
《北方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20-24,共5页
The Northern Foru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0JYC75112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100470944)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青年项目(GD10YZW0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