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两大法系的财产权制度在法律渊源、基本原则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具有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在移植英美法系的财产法制度时都或多或少地出现水土不服的症状,这势必要求具有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要对引入的制度加以改造同时修正大陆法系固有的传统观念,这种双向式的修正最重要的一点是带来所有权观念深刻的变革。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257-259,共3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09CFX04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09YJC8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