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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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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3日,北京市卫生局出台《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2011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3家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出处 《医院管理论坛》 2011年第1期7-7,共1页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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