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调解是我国一项优秀的法律文化与司法传统,但目前法院调解工作中未能充分展现调解的价值所在。基于人大代表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中所具有的独特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协助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成为一种有益的司法尝试与探索。这不仅在我国宪法、民事诉讼法及代表法中能找到直接的法律依据,而且有利于提高纠纷的解决效率、拓展人大代表履职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以及推动民主法治进程。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75-78,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规划课题(2010B-HZ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