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详细分析电视产业的制作、播出、传收三个环节的经济特征,以及中国对意识形态控制的具体国情,指出电视制作环节作为具有垄断性质的电视产业的非垄断领域,应作为破除电视产业垄断、提高电视产业效率改革的突破口,不能让意识形态性控制、自然垄断性进而行政垄断的保护伞,掩盖了节目制作市场垄断效率低下等弊端。
出处
《当代电影》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41-144,共4页
Contemporary Cinema
基金
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重大课题<论中国电视产业的需求均衡与持续发展>(项目编号GD2009010)资助
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商务传播学"(项目编号J5200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