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美、日、欧针对专利池的反垄断审查标准有趋同之势,其分析要点主要集中于入池专利的有效性、互补性和必要性、许可的非排他性与非歧视性、专利费率、强制性一揽子许可、专利回授以及敏感信息的获取等。2007年以来,美国的相关审查标准被不断放宽,更加有利于专利权人。我国作为国际主流专利池的主要许可对象国,应当尽快制定专利池的反垄断审查标准,并将专利池过高的专利收费作为反垄断规制的重点。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11年第1期20-25,共6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规制专利池知识产权滥用的制度构建研究"(09YJC820120)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我国知识产权合理保护水平的实证研究--定量测度
理想水平与现实选择"(09SFB302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090461015)
第三批特别资助(20100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