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性尊严不仅是所有法律的价值基础,更应作为法学教育的至高理念,主体性教育的精髓与人性尊严本质是一致的,主体性教育观是人性尊严范式法学教育的基础,以人性尊严为指针的法学教育应当将学生作为法学教育的终极目的,培养学生的自主、自决、自治的意识,在主张自己人性尊严的同时尊重他人的人性尊严,建立一个高度尊重并不断增进每个人人性尊严的社会。
出处
《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
2011年第3期1-2,共2页
HEILONGJIANG EDUCATION: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