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法官通过司法令状对刑事强制处分权进行制衡是现代刑事诉讼中的一个核心命题。因为现代刑事诉讼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是权力制衡和权利保障的法律。这二者之间的博弈与合作关涉到刑事诉讼是否能够运转及质量。其中,通过司法令状对刑事强制处分权的制衡就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对于司法令状而言,其构成要件可以分为主体要件、实质要件以及程序要件,符合这三种要件的要求,在正当程序理论框架下也就能够满足对刑事强制处分权进行有效制衡的需要。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1期134-139,共6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