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是涉及众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诸多理论问题仍存在争议。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伦理基础和经济效益的反思,我们可以得出泛道德化的公司社会责任对公司失之过严。《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社会责任只能是法律责任,其具体内容应由各个部门法来限定,否则会对公司施加过多的道德义务。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1期153-156,共4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2009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公司司法解散的替代性救济>
(项目编号:09xz-QN-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