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人民群众自下而上地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与各级人民借助大会及其常委会自上而下地选举产生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具有异同。严格区分、有机结合选举人大与人大选举,将国家权力机关的高度民主与国家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高度集权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共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基础。
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48-50,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