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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期的社会弱势群体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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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王朝统治集团重视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建立了中国封建帝制时代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养济院、普济堂、育婴堂、留养局、粥厂等,并且制定和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官办为主、以"养"为唯一的、完全免费的救助方式,使被救助者的生活维持在最低水平,即保证他们的生存。
作者 刘悦斌
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92-95,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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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1

  • 1清·佚名.清实录:第3册(影印本)[Z].北京:中华书局,1985:330,95,638.
  • 2王卫平.清代苏州的慈善事业[J].中国史研究,1997(3):145-156. 被引量:30
  • 3清·佚名.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影印本)[Z].北京:中华书局,1991:63-67,72,70,799-804,66-67.
  • 4清·周家楣.光绪顺灭府志:第2册[Z].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316-318.
  • 5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Z].北京:中华书局,1984:70.
  • 6吴廷燮.北京市志稿·民政志[Z].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89:119-120.
  • 7清·范咸.重修台湾府志(影印本)[Z].北京:中华书局,1985:1468.
  • 8清·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第1册[Z].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8419.
  • 9清·佚名.清朝通志[Z].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7223-7225.
  • 10清·佚名.大清律例[Z].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202-203.

共引文献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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