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诉济南市天丰园饭店案为视角,讨论了商品通用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在发生冲突时的解决机制,指出国家对于商标权的保护疆域与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的领地存在大量的交互,在部分情况下专利权、著作权、商品名称权等领域也被划入其中。对于这些争议的情形下应该如何取舍,现有的法律存在着诸多待确定的因素。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67-69,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