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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0年10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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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就制种企业销售种子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出处 《税收征纳》 2011年第1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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