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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伪造发票最高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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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网站去年底发布消息,国务院决定修改《发票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虚开、伪造、变造、转让发票等四种行为罚款上限将从5万提至50万,修改后的办法将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出处 《税收征纳》 2011年第1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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