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监狱法》明确规定参加劳动的服刑人员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但由于缺乏有关服刑人员劳动报酬的具体分配方案和被害人请求权的适用等配套法律制度,致使司法实践中服刑人员的劳动报酬权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一些地方的监狱在实践中推行了罪犯根据劳动绩效获得劳动报酬的制度,但这些举措毕竟限于一定地域范围内,且各地的试行标准和执行方式差异较大。构建全国统一的服刑人员劳动报酬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将服刑人员的劳动报酬权纳入规范保障程序,是现阶段完善我国《监狱法》的主要任务。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12-114,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