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3年开始,国家要求改革福利性供热体制。但是改革进展缓慢,成效甚微,其主要原因是对供热体制改革的定位不准确,改革所需要的市场与技术经济条件不具备。因此,需要重新审视供热体制改革:第一,应该坚持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原则;第二,建立合理的补贴制度,明确供热市场需求主体;第三,在市场进入与退出、企业运营等方面,建立适度的市场竞争制度;第四,为供热计量制度创造必要的政策、市场与技术经济条件;第五,确定符合供热体制改革要求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第六,从政府、行业、公众与舆论等四个方面,建立新的供热监管体制。
出处
《中国物价》
2011年第1期22-2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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