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职人员的利益冲突是造成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问题就成为一个新的廉政建设思路。以法律手段和制度途径防止利益冲突,建立健全一系列禁止、预防和惩戒机制,并对其内容、程序和效力加以规定,不仅是完善当前我国廉政立法的重要环节,而且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法制保障。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1年第1期1-7,共7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