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情与理是我国明清小说批评中占重要地位的一对批评用语。明代初期,瞿佑等批评们家的"情理"观念是"理"字当先,占绝对优势地位;明代中期至晚期,汤显祖、冯梦龙等主张以情反理,"情"至高无上;明末清初时期,人们的"情理"观念表现出两种倾向:一是以天花藏主人为代表的一部分批评家主张情理合一,二是出现了金圣叹、毛宗岗和张竹坡三大评点家,赋予"情理"新涵义;清代前中期,脂砚斋等批评家们的"情理"观更加符合小说的艺术规律,达到了"青出于蓝"的程度。
出处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54-58,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