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制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制度安排和保障,是所有制度中最为重要、稳定且权威的制度。法制创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法制化的重要路径,也是"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应有之义。针对湖南当前所面临的立法供应不足、行政执法乏力、司法保护软弱以及法制文化落后等主要法制问题,文章明确了在"两型社会"建设背景下法制创新的基本路径,即:以现代法治理念为思想武装,发挥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和完善政府行政执法职能,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以期有效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最终实现法制创新对"两型社会"的切实保障和积极促进。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36-41,共6页
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