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的官员问责体系中,人大问责作为一种异体问责,虽然具有同体问责和其他异体问责难以具有的优势。但还存在诸多问题:人大问责的认知误区;制度安排的缺乏、偏差;问责文化的相对滞后等。要促进我国人大问责,就必须改善党的执政方式,强化人大异体问责功能;制定人大问责法规,完善人大问责机制;营造人大问责氛围,推进人大问责行为。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87-89,共3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基金资助:本文为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行政问责法治模式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批准号:09YJA820020)的研究成果之一.